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套取、挪用扶贫资金的腐败问题,现将其中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汉寿县丰家铺镇正科级干部胡祥伟、城建规划环保站副站长周迪光等人套取、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4年,胡祥伟、周迪光以该镇原合理村秘书曾碧林名义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元,其中0.5万元用于曾碧林房屋维修,1.5万元用于城建站工作经费。2017年7月,胡祥伟、周迪光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曾碧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财政。
二、桃源县西安镇大池塘村套取、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
2015年至2016年,大池塘村采取虚假手段,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帮扶资金和公益林补助金等共计23万余元,用于村部建设等其他支出;此外,该村还存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2017年9月,原村党支部书记刘爱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原村妇女主任曾友莲、原村会计谭克华、现任村党支部书记张振球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套取的公益林补助金已收缴财政。
三、临澧县佘市桥镇原三公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曾大红套取、挪用移民后扶资金问题。
2015年,曾大红任原三公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期间,采取虚列手段套取移民后扶项目资金8万元,违规用于其他村民建房、偿还工程款等其他支出。2017年8月,曾大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财政。
四、石门县所街乡柳仕坡村原党支部书记毛成恩套取、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柳仕坡村采取虚假手段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万元,用于村部建设等其他村级支出,原村党支部书记毛成恩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8月,毛成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各地各部门要以案为镜,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各类扶贫资金的监管,确保每一分扶贫资金都用在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加大对扶贫惠农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违纪问题查处力度,为完成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新时代使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